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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哪些

官方编辑:苏州惠城律师 | 更新时间:2026-07-11 15:43 |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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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哪些

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哪些

一、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哪些

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实质条件

1. 双方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是结婚的首要条件,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2. 年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一方或双方不得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该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3. 亲属关系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社会伦理和优生优育的考虑,以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2)形式要件

结婚的形式要件主要是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也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

结婚的实质条件包括双方自愿、年龄要求和亲属关系限制;而形式要件则主要是登记制度。这些条件和要件共同构成了婚姻成立的基础和保障。

想结婚需要具体的条件是哪些

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结婚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双方必须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缔结婚姻关系,即双方自愿,不能有任何的威逼利诱成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所明确规定的,即“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满足法定结婚年龄

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只有达到这个年龄,才被视为具有足够的成熟度和责任感去承担婚姻带来的义务和责任。

3)双方不能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确保了婚姻的伦理性和合法性,避免了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风险。

4)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要程序,双方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

结婚需要满足双方自愿、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等条件。这些条件都是基于保护婚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权益而设定的。

我国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是哪些

结婚实质要件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确立婚姻关系的条件。在我国,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对其进行强迫,也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其进行干涉,这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双方必须均无配偶,处在无婚姻状态,也就是处在未婚、离婚、丧偶等状态,并且双方不能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而结婚的形式要件,则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后,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总的来说,只有同时满足这些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婚姻才能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二、结婚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结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2.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都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申请领结婚证要带什么

办理结婚证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或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满足上述条件的男女双方,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并共同亲自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县市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声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2)领证多长时间离婚不算二婚

只要领了结婚证,不管多长时间离婚,再结婚都是二婚。但是个人的婚姻状态不会在户口本上显示,在户口本上只会显示已婚或再婚,如果有两次以上的婚姻,也只会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中才能查到。结婚证的领证要求,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未到法定婚龄的

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

属于法律禁止的结婚情形

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任某某与杨某某1婚姻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任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法宣告原告任某某与被告杨某某1婚姻无效。

事实和理由:

任某某与杨某某1系姨表关系,被告系原告四姨妈的儿子,双方通过自由恋爱,于××××年××月××日到盘县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J520222216-2013-000010,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告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婚后于××××年××月××日生育长女杨某某2,婚后原被告都在外打工,在此期间,原告与被告为工作上的一些事情闹分歧,后被告长期不过问小孩和原告,毫无责任心,致使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无法在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了,原被告均不知道二人的婚姻关系是法律所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宣告原告任某某与被告杨某某1婚姻无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何某某、陈某某婚姻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原告何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

2、判决欠中寨乡农村信用社贷款15000元由被告偿还,欠何帮向借款13500元由原告偿还;

3、判决共同财产:

位于织金县房屋,(约300平米左右)由原、被告平均分割;

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系姨表兄妹关系,原告母亲与被告母亲系姐妹关系。

原告与被告双方于2005年9月同居生活,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期间未生育子女。

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财产:

位于织金县,约300平米左右。

共同债务:

欠中寨乡农村信用社贷款15000元,欠何帮向借款13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及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原告与被告系姨表兄妹关系,属禁止结婚范畴,该婚烟关系属无效婚烟。

同居期间共同修建有位于织金县约300平米左右的房屋,系双方共同贷款修建,应由原、被告双方平均分割。

由于原告不懂法律,不懂近亲结婚的危害,才与被告结婚。

现依据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

共同债务欠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寨支行贷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由原告何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各自偿还贷款本金7500元及相应利息,双方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何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婚姻无效。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2024):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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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内容,结婚需要具备哪三个条件

内容投稿:史安

内容审核:刘银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hunyin/11_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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