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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怎么办理,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

官方编辑:苏州惠城律师 | 更新时间:2026-07-21 17:40 |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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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怎么办理,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

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怎么办理,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

一、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

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主要涉及对在押人员因病需要外出就医的特殊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与初步审核

1. 在押人员或其家属向所在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提出保外就医的书面申请,说明病情及需要外出就医的理由。

2. 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进行讨论,评估在押人员的病情是否确实需要外出就医。

3. 若申请通过初步审核,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会将申请上报至狱政科,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进行初审。

2)病残鉴定

1. 初审通过后,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会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病残鉴定。这一步骤通常是在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的医院进行,但也可以将罪犯送至劳改局中心医院或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查鉴定。

2. 病残鉴定需要由专业医生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鉴定结果将作为决定是否允许保外就医的重要依据。

3)最终审批与执行

1. 病残鉴定结果出来后,若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会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更高一级的审批机构进行最终审批。

2. 最终审批通过后,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包括与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签订保外就医协议,明确在押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 在押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定期向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报告病情和治疗情况,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等。若违反规定,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保外就医是针对在押人员因病需要外出就医的特殊情况而设定的,其流程可能因地区、机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虽然此条例针对的是看守所,但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监狱、劳改队等机构,为保外就医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犯人家属去哪里申请保外就医

犯人家属去监押监区申请保外就医。家属一般不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因为申请应由个人申请,不能是家属申请,但是某些特殊情况下,本人不能书写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代写或者家属帮忙。保外就医是针对正在服役的拘役或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身患重大疾病需要到大型医院救治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监狱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经监狱分管领导和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监狱派警察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监狱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看守所如何办理保外就医

在看守所办理保外就医,首先需由罪犯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拟保外就医的医院等情况。

之后,看守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并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如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等。

接着,看守所将相关材料报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这些材料包括《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病情诊断证明等。

经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看守所应及时通知罪犯家属办理取保手续,通常需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书。

最后,将罪犯交由保证人领回,进行保外就医。

需注意,保外就医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收监。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唐某某贩卖毒品案

这是一起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事案件。

经委托组织诊断,唐某某被诊断为“艾滋病IV期,双肺多发结节、右肺上叶肺大疱”,其病情严重程度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一条第3项的规定,故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3日对唐某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n经委托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唐某某患有艾滋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一条第3项所列疾病,但未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故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对其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于同日作出收监决定。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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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怎么办理手续,在押人员外出就医规定

内容投稿:蒋若

内容审核:崔颢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baike-laws/19_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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