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申请流程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 居民身份证 、 户籍 证明或其它有效 身份证 明;[5]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 办事 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法律客观: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法律事项的,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三)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四)法律援助机构: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等群团组织;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如下:
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2、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是怎样规定的法律援助办案流程:
1、申请,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受理(审查),法律律援助机构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进行审查。
3、决定(指派),审查后,对符合条件、属本中心管辖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按规定程序指定援助律师承办;
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给予不予援助决定书,告知理由,并做好说服工作。
对于提供证据材料不全的,告知进行补充。
4、(提供)援助,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即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受援人进行配合。
5、结案(归档),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应及时提交案卷。
案卷应附结案报告、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副本或复印件和有关法律援助文书。
综上所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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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如下:
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2、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是怎样规定的法律援助办案流程:
1、申请,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受理(审查),法律律援助机构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进行审查。
3、决定(指派),审查后,对符合条件、属本中心管辖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按规定程序指定援助律师承办;
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给予不予援助决定书,告知理由,并做好说服工作。
对于提供证据材料不全的,告知进行补充。
4、(提供)援助,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即应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受援人进行配合。
5、结案(归档),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应及时提交案卷。
案卷应附结案报告、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副本或复印件和有关法律援助文书。
综上所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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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事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8、民事判决书怎么送达当事人
9、民事判决申诉向哪个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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