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与债权人是否可以进行和解?

 更新时间: 2026-08-10 22:57:45  阅读 15  编辑: 俞宇

摘要:本文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来阐释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与债权人是否可以进行和解的相关法规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进行和解,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和解协议中应当规定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

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与债权人是否可以进行和解?

民事诉讼法: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与债权人是否可以进行和解权威解释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进行和解,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和解协议中应当规定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和办法,例如,减免债务的数额、分期或者延期偿付债务的期限等。

企业法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应当交由人民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后,人民法院应当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和债权人都必须履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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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网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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