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别人无缘无故骂你,是否构成寻衅滋事,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读:
1)结论前置
无缘无故骂人,若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破坏社会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反之,若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通常视为民事侵权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寻衅滋事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具体包括: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无缘无故骂人的行为分析
1.行为动机:
▷ 若骂人行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不良动机,且公然辱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2.行为情节:
▷ 情节恶劣,如多次辱骂、使用极端侮辱性言辞、持续时间长、频率高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 若只是一时情绪激动或口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未引起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未对他人造成较大精神伤害,则可能不构成寻衅滋事。
3.行为后果:
▷ 骂人行为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他人精神受到较大伤害等严重后果,是判断其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的重要因素。
4)法律后果
1.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
▷ 若无缘无故骂人的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通常被视为一般的民事侵权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能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
▷ 若骂人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即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 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还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走在街上别人无缘无故骂你,是否属于寻衅滋事,不能一概而论,而应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在评估时,应综合考虑行为动机、情节、后果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等多个方面。
法律分析:
犯法。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挑衅以及侮辱性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这一罪名,但是具体的情况还要视其情节严重性而定。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寻衅滋事罪一般都是指在公共场所内实施扰乱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若挑衅和侮辱行为引发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或者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带来了重大损失,那么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然而,对于一些普通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则更倾向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或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胡某某与彭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胡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在××小区微信群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大约14点回到家中方得知在微信群中被被告辱骂的情况,于是在群里向被告要求解释骂人的理由,并称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会报警处理,但被告拒不认错,并让原告报警。
被告彭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小区“天某某福地,众志成城”的业主微信群向原告胡某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彭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本院)。
✎姜某某、王某某名誉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姜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在朋友圈或其它公开媒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5000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对王某某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王某某自此变本加厉,在495个人的微信群里骂我,而且还挑衅的说“骂你又怎么样,不就是罚款400块钱”。
案件受理费2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姜某某负担,驳回原告姜某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挑衅侮辱算是寻衅滋事罪吗,走在街上别人无缘无故骂你 算不算寻衅滋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挑衅侮辱算是寻衅滋事罪吗判几年,挑衅和寻衅
内容投稿:马怡丽
内容审核:黄雪静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投稿,本站编辑更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做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512-62553396
电子邮件
szhclawyer@163.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