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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转非户口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户口农转非了 农村还有土地 国家征地有补偿吗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9-06 09:30 | 更新时间:2026-09-06 10:03 | 浏览次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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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户口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户口农转非了 农村还有土地 国家征地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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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农转非了 农村还有土地 国家征地有补偿吗

户口农转非后,农村土地被征地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一般情况

1.补偿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主要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户口农转非后,若已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则通常无法享受征地补偿。

2. 补偿内容:若符合补偿条件,补偿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2)特殊情况

1. 承包期内农转非

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此情况下,若土地被征收,承包方仍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若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若在交回前,土地已被征收,且承包方有应得份额,则依然可获得相应补偿。

2. 征收公告发布后农转非:若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农户才进行农转非,且其在征收公告发布时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则一般仍可获得征地补偿。

3. 地方政策差异: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政策,对户口农转非后仍在耕种原有土地且履行了一定义务的人员,在征地补偿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或补偿。

3)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由于征地补偿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首先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条件。

咨询专业律师:在面对复杂的征地补偿问题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二、农转非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法律分析:

可以迁回。农转非户口可以转回,要区分一下几种情况:

1、原村里迁出的农民,可申请迁回原村。

你原来是哪个村的,现在想迁回原来的村,那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经过你原来村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同时还要征得村民代表10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同时加盖村委会盖章才行。2、夫妻有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可迁至对方农村。(1)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另外一方虽是非农户口,但是在城镇没有工作,一直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2)在城镇无固定工作,但是在农村有宅基地,有已建好的房屋并编有门牌的,且长期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并经过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在城市无固定工作,一直跟随父母子农村生活居住的子女,虽然是非农户口,仍可迁回原籍,但是要提交未结婚的证明,无固定职业证明以及住所证明。(3)除了以上这些证明材料,还要申请人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改申请要经过本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者70%以上的成员签名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农转非户口,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农转非户口是不能得到征地补偿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户口转出的当事人是不能取得征地补偿款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唐某某、凤凰街道谷源社区唐家居民小组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唐某某享有被告唐家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待遇和收益分配权,由被告唐家居民小组向原告唐某某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费150000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唐某某于2016年8月29日出生后户籍即登记在被告唐家居民小组,原告母亲许某某参加了被告以家庭联产的土地承包,依法取得了被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冷水滩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确认原告具有被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取得被告组员身份,具有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经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0)湘1103民初3292号民事判决确认原告享有被告的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和收益分配权并分配该批土地征收补偿款。

被告凤凰街道谷源社区唐家居民小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唐某某支付征收补偿款150000元(如参与分配的人数发生变化,则原告唐某某的实际分配金额以总征收款÷实际参与分配的人数的计算结果为准),原告唐某某享有被告凤凰街道谷源社区唐家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待遇。

熊某某、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团石村村民委员会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熊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因被告非法剥夺原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造成的损失:

土地补偿款12589.8元、利息2455元,共计15044.8元;

公摊面积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8344.8元、利息1627元,共计9971.8元;

总共计:

人民币25016.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但在2020年2月,本组全体村民分配因修“广肖快速公路”征地补偿款时,本案原告作为本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本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被征用后,依法可享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却被被告完全非法剥夺,一分钱未分,连名字都没一个,完全变成了一个“黑人”。

本案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熊某某负担(已缴纳),驳回原告熊某某的诉讼请求。

蒋某某1、蒋某某2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蒋某某1、蒋某某2、蒋某某3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原告具有被告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被告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待遇;

2.判令被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同等待遇支付原告每人土地征收补偿款66000元,共计198000元(在实际分配时,如参与人数发生变化,具体按实际参与人员计算原告应得金额);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撤回了要求确认其具有被告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诉请。

事实上,原告蒋某某1自出生起至今户籍一直在被告处,原告蒋某某2、蒋某某3于2018年12月28日将户口迁至被告处,户主为母亲王某某,跟随母亲王某某在被告处生活,并以被告组民身份参保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履行了村民义务,系被告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被告同组村民同等待遇和收益分配权。

被告冷水滩工业园区珍珠塘村麦某某村民小组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某某1土地征收补偿费用66000元(在实际分配时,如参与分配的人数发生变化,则原告蒋某某1的实际分配金额以土地征收款分配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人数的计算结果为准),原告蒋某某1与被告冷水滩工业园区珍珠塘村麦某某村民小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待遇。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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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转非户口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农转非户口怎么赔钱

内容投稿:陶璇

内容审核:马兆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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