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违约可否为无效,调解书约定了违约金还能否要求迟延履行金

调解书违约可否为无效,调解书约定了违约金还能否要求迟延履行金
一、调解书约定了违约金还能否要求迟延履行金
调解书约定了违约金后,是否还能要求迟延履行金,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调解书约定违约金的法律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调解书作为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其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调解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合法有效的。
2.迟延履行金的法律规定:
▷ 迟延履行金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时,需要支付的一种金钱责任。《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调解书约定违约金与迟延履行金的关系:
▷ 调解书约定的违约金是针对违约行为本身的一种惩罚性措施,而迟延履行金则是在执行程序中,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而额外承担的一种金钱责任。两者在性质上并不冲突,可以同时存在。
▷ 如果调解书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且被执行人在履行过程中存在迟延履行的情形,那么申请执行人既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调解书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
调解书约定了违约金后,仍然可以要求迟延履行金。这两者在法律上并不矛盾,而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和执行情形所设定的不同责任形式。
二、调解书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法律分析:
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个条款本身并没有禁止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书当中约定违约金,这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有迟延履行金即违约金的情形下,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制裁性,强制要求进行支付的迟延履行金,这与当事人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是二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是可以并行适用的。或者说,当事人有约定了,且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应当可以支持和适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调解书违约可否为无效
调解书违约一般并非无效。
调解书是双方自愿达成且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调解书中约定的义务,而无效通常是指调解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存在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等法定情形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据调解书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若想使调解书无效,需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经法定程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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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调解书违约可否为无效合同,调解协议书违约怎么办
内容投稿:贺然
内容审核:杜晓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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