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6台热水器背后的治理答案

一场台风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多想一层、多走一步”的追问里,引发了一场覆盖12个老旧小区、涉及上千台太阳能热水器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一封司法建议,究竟能撬动多大的治理效能?今天,我们一起寻找答案。
一句追问:楼上的热水器还有多少?
2023年6月,台风登陆昆山。某老旧小区楼顶的两台太阳能热水器被狂风吹落,砸坏楼下两辆私家车。物业公司称,听一位老师傅说,热水器属于四楼、五楼的业主,然而,业主坚称早已向物业登记要求拆除——热水器究竟是谁的、楼顶还有多少台,无人能说清。
保险公司理赔后,代位将物业公司及两名业主诉至昆山市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责任逐渐明晰,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案件虽然告一段落,承办法官汤秋婷却陷入了更深的思考:到此为止了吗?
汤秋婷在现场走访时发现,这样的情况在案涉小区并非个例。小区建成得早,人口流动频繁、物业力量薄弱,大量早期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出现老化松动,却无法核实所有人,长期遗弃于楼顶无人管理。极端天气下,如同悬在头顶的“定时炸弹”。案发次年,该小区又发生了多起因热水器坠落引发的矛盾纠纷。
物业公司及所在社区曾组织摸排小区业主是否同意拆除楼顶热水器的情况,但后续不了了之。业主认为“我已经签字同意拆了,拆不拆是物业的事”;物业则认为“热水器又不是我装的,该负责的是业主”。双方互相推诿,安全管理的链条已然断裂。
她意识到,这起案件暴露的,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公共安全隐患。如果只是就案办案,下一次台风来临时,悲剧或许还会重演。
一封建议:直击病灶精准开方
如何以司法之力,守护居民“头顶上的安全”?
2025年5月,在承办法官汤秋婷的积极汇报推动下,昆山法院向案涉辖区建设管理主管部门、社区及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提出数项强化治理要求,直击痛点:
——全面摸排,厘清底数。 要求对案涉小区楼顶太阳能热水器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一户一档”,明确安装数量、使用状态、老化情况及所有人信息。——征询意见,完善共管。 通过业主大会形成书面决议,明确维护责任,根据业主意愿确定拆除或加固方案并公示费用支出、临时管理责任人,确保“有人管、管得了”。——集中整改,长效防治。 在台风季来临前组织专业力量集中拆除或加固,建立“隐患发现—责任认定—资金筹措—整改落实”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并延伸至辖区所有老旧小区。
这封司法建议,不仅列出了问题清单,更开出了治理“药方”。
一声回响:覆盖12个小区的专项整治
司法建议发出后,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一场覆盖辖区内所有老旧小区的“安全体检”就此展开——
排查不留死角:组织物业企业拉网式排查,联合社区网格员逐栋逐单元实地查看,对使用超10年或支架锈蚀、固定不牢的热水器进行登记,多渠道联系业主。
整改分类施策:向业主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引导自行拆除或更换老旧设备,积极提供整改帮助;对无人认领或业主无力整改的,组织专业队伍统一拆除。
宣传同步跟进:通过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普及安全知识,邀请技术人员讲解日常维护、隐患排查方法,提升业主主体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已覆盖辖区12个老旧小区,累计加固、拆除老旧太阳能热水器1166台。
更重要的是,长效机制正在建立:辖区物业企业将太阳能热水器安全检查纳入日常巡查范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多部门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治理合力正在汇聚。
一点思考:从一案到一域的治理跨越
从一起案件,到一封建议,再到一场覆盖12个小区的专项整治——这封司法建议的意义,远不止于解决了某个单一问题。
它实现了从“个案化解”到“类案治理”的跨越。 法官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敏锐捕捉到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将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延伸为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
它构建了“司法建议+行政协同”的治理合力。 法院精准对接属地政府、社区、物业等多方主体,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形成了“法院牵头、政府主导、社区联动、物业落实、业主参与”的共治格局。
它推动了“隐患清零”与“制度构建”的统一。 建议的发出推动构建了各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破解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管理难题,既解决当下安全风险,又筑牢长期安全防线,为同类问题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这封司法建议,也因此获评全省法院2025年度典型司法建议。
一封司法建议能发挥多大的效能?
答案或许就写在那一台台被拆除的热水器上,写在那一条条被完善的基层治理制度中,写在居民头顶那片更加安全的蓝天里。
来源:昆山法院
作者:康嘉倩 昆山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责任编辑:赵 璠
内容来源参考:江苏法院网(https://www.jsfy.gov.cn/)-1166台热水器背后的治理答案
内容采编:郑乐晴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分所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在此目标的指导下,苏州惠诚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总部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其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专业人员组成的司法部直属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目前在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济南、南京、沈阳、深圳、武汉、西安、郑州、常州、东莞、昆山、南通、苏州、宜宾、呼和浩特、厦门设有19家惠诚分所。
将惠诚打造成为全国旗舰所并成为世界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是惠诚人的发展目标。在此目标指导下的惠诚律所一直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贯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事事惠诚”的服务宗旨,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