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

 更新时间: 2026-09-17 19:07:11  阅读 219  编辑: 禹怡雨

摘要:本文介绍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无保证人,无保证金能办取保候审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包含无保证人,无保证金能办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取保候审时无保证金和保证人应该怎么办?,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保证人无证可以取保候审吗的普法内容。欢迎咨询苏州惠诚律师在线客服。

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

一、无保证人,无保证金能办取保候审吗

无保证人、无保证金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意味着,保证人和保证金是两种并行的选择,而不是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提出保证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交纳保证金,他们可以选择提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人。保证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所列的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交纳保证金:另一种方式是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

无保证人、无保证金的情形:

在没有保证人的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无法交纳保证金,他们可以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说明情况,并尝试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或者提出替代性的解决方案。

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以及是否接受其他形式的担保,最终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来裁定。

综上所述,即使没有保证人也没有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有可能通过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或者与决定机关协商其他解决方案来办理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具体如下: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

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具体来讲:

(1)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3)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注意:

选择为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选择保证人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满足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条件。

保证金要交到公安机关指定的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解除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半个月还没退来?

取保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退还取保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撤销案子取保候审保证金条子没了能退吗

撤销案件之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条子没了也可以退,当事人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人现在住院,没办法报到,该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注意遵守相关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保证金第一次未退还,已改为监控居住。

现在监控居住期满,可以申请新的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再次支付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回,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当事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已交纳的保证金,没收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查询?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

提供保证金的人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确定应该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仅在保证人处签字是否有效,仅担保人签字担保是否有效

#保证人以房租做担保有效吗,房租保证金 在实在交不了房租的情况下可以抵房租么

#是否可同时起诉一般保证人,一般担保人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保证期过两年后保证人是否担责,保证期间内没主张过权利 保证期过后 保证人还部分款 还承担保证责任吗

四、没保证人没有保证金能取保候审吗

没有保证人和保证金不可以取保候审。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由公安机关出具手续后交纳到指定的银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计算

无具体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第八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保证金应当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五、取保候审时无保证金和保证人应该怎么办?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注意:

选择为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选择保证人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满足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条件。

保证金要交到公安机关指定的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解除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半个月还没退来?

取保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退还取保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撤销案子取保候审保证金条子没了能退吗

撤销案件之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条子没了也可以退,当事人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人现在住院,没办法报到,该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注意遵守相关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保证金第一次未退还,已改为监控居住。

现在监控居住期满,可以申请新的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再次支付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回,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当事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已交纳的保证金,没收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查询?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

提供保证金的人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确定应该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六、保证人无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规定如下: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5、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州惠诚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是家属吗

2、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吗

3、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怎么申请

4、取保候审需要当事人签字吗

5、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带什么材料

6、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7、取保候审需要本人去吗

8、取保候审需要对方同意吗

9、取保需要担保人吗

10、取保候审人要求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无保证人,无保证金能办取保候审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取保候审时无保证金和保证人应该怎么办?

内容审核:王政主任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投稿,本站编辑更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做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szhclawfirm.com/lawwenji/22_1012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其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专业人员组成的司法部直属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惠诚在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呼和浩特、济南、南京、沈阳、深圳、武汉、西安、厦门、郑州、常州、东莞、昆山、南通、苏州、宜宾、重庆、南昌、青岛、自贡、儋州、南宁、北京(延庆区)、贵阳、滨州28个城市设有办公室,并在英国伦敦、泰国曼谷、马来西亚设有海外联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电话:0512-62553396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北摆宴街恒润大厦二楼B6
Email:szhclawyer@163.com

Copyright © 2026 北京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Inc. 保留所有权利。

页面耗时0.0222秒, 内存占用1.97 MB, 访问数据库2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