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再审?

 更新时间: 2026-08-10 18:40:06  阅读 4  编辑: 赵诺春

摘要:本文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来阐释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再审的相关法规解释。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充分有效地保障

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再审权威解释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充分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如果申请再审与原判决、裁定生效的日期相隔时间太久,将给再审工作带来诸多不利。例如时间过长,使申诉的证据难以查证,对申诉不利。再如有关财产权利,几经变更,难以恢复,对保护当事人权益不利。二是,防止当事人长期申诉,无理缠诉,保障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再审”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网络收集

内容编辑:赵诺春

内容审核:杜晓青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投稿,本站编辑更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做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szhclawfirm.com/pufaku/21_3018.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其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专业人员组成的司法部直属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惠诚在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呼和浩特、济南、南京、沈阳、深圳、武汉、西安、厦门、郑州、常州、东莞、昆山、南通、苏州、宜宾、重庆、南昌、青岛、自贡、儋州、南宁、北京(延庆区)、贵阳、滨州28个城市设有办公室,并在英国伦敦、泰国曼谷、马来西亚设有海外联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电话:0512-62553396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北摆宴街恒润大厦二楼B6
Email:szhclawyer@163.com

Copyright © 2026 北京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Inc. 保留所有权利。

页面耗时0.0202秒, 内存占用1.88 MB, 访问数据库2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