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咨询热线:0512-62553396
婚姻家庭

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吗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7-09 10:06 | 更新时间:2026-08-23 19:22 | 浏览次数:21120

本文介绍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吗的内容,内容由王钏屹律师审核,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官网,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客服沟通。

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吗

一、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吗

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复婚情况

▷ 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在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与非原配偶结婚情况

▷ 如果是离婚的一方要和其他人结婚,同样需要带上离婚证。离婚证作为证明当事人目前为单身状态的有效凭证,是办理再婚结婚登记所必需的。

▷ 在此情况下,除了离婚证,还需要准备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以及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双方可能没有《离婚证》,但会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这也是办理再婚结婚登记时有效的证明文件。

无论是复婚还是与非原配偶结婚,再婚时都需要携带离婚证或相应的离婚证明文件,以满足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要求。

二、离婚后再婚户口簿要求必须是离异才可以吗

法律分析:

不用。初次结婚时,如果双方进行了户口变更,则双方户口本都显示“已婚”。离婚后再变更,则显示“离异”。再婚,去户籍登记机关登记的,变更后显示“已婚”。所以,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一般填“已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离婚后再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登记需要离婚证,另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再婚的话需要带离婚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离婚了没有离婚证算离婚吗

内容投稿:吕岚雪

内容审核:王钏屹律师

▸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品牌介绍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分所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在此目标的指导下,苏州惠诚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总部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其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专业人员组成的司法部直属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目前在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济南、南京、沈阳、深圳、武汉、西安、郑州、常州、东莞、昆山、南通、苏州、宜宾、呼和浩特、厦门设有19家惠诚分所

将惠诚打造成为全国旗舰所并成为世界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是惠诚人的发展目标。在此目标指导下的惠诚律所一直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贯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事事惠诚”的服务宗旨,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hunyin/11_494.html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