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阅读
推荐阅读
苏州惠诚推荐
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

7月30日下午,省法院、省司法厅首次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全面总结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以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卫,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立新主持会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创新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管理、保障机制,全省现有人民陪审员近1.9万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达2500余人,广泛性代表性持续增强。2018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5万余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近2000件,在促进定分止争、实质解纷、妥善审理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王红卫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在选好用好上持续发力,主动配合、积极协同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增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因地制宜落实广泛均衡参审。要在实质参审上持续发力,加强法官指引,提升参审质效,将基于常识常情常理形成的朴素认知与法官专业判断形成优势互补,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更好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要在服务保障上持续发力,加强与各方密切协作,落细落实履职待遇政策,以“智慧陪审”赋能全周期管理,讲好人民陪审员履职故事,持续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力影响力。希望广大人民陪审员继续监督支持法院工作,促进全省人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张晓伟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和生动实践。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大意义,立足法定职责,深化“两个随机”选任机制,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坚持全流程阳光公开选任,确保选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要拓宽选任渠道,优化队伍结构,选任更多具有知识产权、金融、环资、涉外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要提升“选用衔接”质效,会同人民法院优化任期管理、培训、服务和保障,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治素养和参审能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要深化协同联动,完善与人民法院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优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加强与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的联动协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凝聚更强工作合力。
会上,人民陪审员工作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交流发言。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社会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和民宗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人民陪审员代表,省法院、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各中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和各设区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来源参考:江苏法院网(https://www.jsfy.gov.cn/)-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
内容采编:汪雨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分所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在此目标的指导下,苏州惠诚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总部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其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专业人员组成的司法部直属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目前在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济南、南京、沈阳、深圳、武汉、西安、郑州、常州、东莞、昆山、南通、苏州、宜宾、呼和浩特、厦门设有19家惠诚分所。
将惠诚打造成为全国旗舰所并成为世界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是惠诚人的发展目标。在此目标指导下的惠诚律所一直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贯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事事惠诚”的服务宗旨,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