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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2026年最新,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政策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8-29 16:08 | 更新时间:2026-08-30 03:27 | 浏览次数:2112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2026年最新,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政策,一、核心基数上下限(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共用一套区间)1、缴费基数下限:4952元/月(60%档)2、缴费基数上限:24762元/月(300%档)重要说明2026全年暂沿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2026年最新,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政策

  一、核心基数上下限(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共用一套区间)

  1、缴费基数下限:4952元/月(60%档)

  2、缴费基数上限:24762元/月(300%档)重要说明

  2026全年暂沿用2025年度基数标准执行;待2025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省三部门会下发最终2026新标准,届时统一多退少补差额。

  基数核定规则

  1、老员工:以2025全年工资性总收入÷在职月数作为申报基数(含底薪、绩效、加班费、年终奖、各类补贴提成);

  2、2026新入职:按入职首月全额工资核定当年基数;

  3、工资<4952:按下限4952缴纳;工资>24762:按上限24762封顶;中间区间按实际工资如实申报;

  4、严禁企业全员统一按最低基数申报,税务、人社大数据重点核查。

 

 二、企业在职职工五险费率与最低基数测算(全省统一费率)

险种单位比例个人比例4952元基数单位月缴4952元基数个人月缴
养老保险16%8%4952×16%=792.324952×8%=396.16
医疗保险(含生育)8%+大病统筹2%4952×8%=396.164952×2%=99.04
失业保险0.5%0.5%4952×0.5%=24.764952×0.5%=24.76
工伤保险0.2%–1.9%(行业浮动)个人不缴最低档4952×0.2%=9.900

  按最低基数4952元综合测算(工伤按最低0.2%)

  单位每月合计:792.32+396.16+24.76+9.90=1223.14元

  个人每月合计:396.16+99.04+24.76=519.96元

  单位+个人每月五险总费用:1743.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职工养老+职工医保)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档自主选择,费率20%全部个人承担)

  可选基数:4952、6000、7000、8000、9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20000、24762元

  最低档4952:4952×20%=990.4元/月

  最高档24762:24762×20%=4952.4元/月

  2.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

  统一基数4952元,综合费率约8.2%(含大病),每月缴费≈406.16元

  灵活就业最低档合计(养老+医保)

  990.4+406.16=1396.56元/月

 

 四、补充关键政策要点

  全省统一: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通等所有地市基数上下限完全一致,无地方单独标准;

  申报截止:2026年度工资基数申报5月25日前完成,逾期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养老金计发基数:2026年江苏企业职工退休统一计发基数8917元/月(用于计算基础养老金,≠缴费基数);

  工伤、失业、生育无单独基数,和养老、医疗共用4952–24762区间;

  城乡居民养老/医保为单独年度固定档次,不适用本企业职工基数标准。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档次划分标准

 

 一、企业在职职工五险(无固定分档,三段区间判定)

  企业职工不能自主选档,强制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核定基数,仅分3档区间规则,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共用一套上下限:

  职工基数三档判定图

  1、低档(保底档)

  本人月平均工资<4952元→统一按4952元缴费(60%基准档)

  2、中档(实缴档)

  4952元≤本人月均工资≤24762元→按实际全额工资如实申报缴费

  3、高档(封顶档)

  本人月平均工资>24762元→统一按24762元封顶缴费(300%基准档)

 

 关键规则

  工资口径包含:底薪、加班费、绩效、年终奖、各类现金补贴;企业全员统一按最低基数申报属于违规,税务人社会稽查补差。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官方固定12档,可自由选)

  灵活就业养老全省固定12个缴费档次,区间4952~24762元,缴费比例20%(8%进个人账户),2026全年执行:

档次序号缴费基数(元/月)月养老缴费(20%)年缴费总额对应基准比例
1(最低档)4952990.4011884.8060%
260001200.0014400.0072.7%
370001400.0016800.0084.8%
480001600.0019200.0096.9%
590001800.0021600.00109%
6100002000.0024000.00121%
7120002400.0028800.00145%
8140002800.0033600.00169.6%
9160003200.0038400.00193.8%
10180003600.0043200.00218%
11200004000.0048000.00242.3%
12(最高档)247624952.4059428.80300%

  选档说明

  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固定一档,不可中途变更;可按月/按年缴费;

  档次越高,个人账户累计越多,退休后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三、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无多档,统一单基数)

  江苏灵活就业医保不设多档次,全省统一执行基数下限4952元,仅1档标准:

  1、统一基数:4952元/月

  2、综合费率约8.2%~9%(各地略有浮动)+大病统筹10元/月

  3、每月医保固定缴费≈406~450元,不可自主调高基数。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独年度固定档次,与职工社保分开)

  城乡居民养老为按年缴费,每年10档固定标准(2026通用),自愿选档,政府对应补贴:

  1、缴费档次(每年):200、300、400、500、600、1000、1500、2000、3000、5000元

  2、档次越高,财政补贴越多,个人账户积累越多;每年可自由变更缴费档次。

  五、补充核心政策说明

  基数测算依据: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8254元/月;下限=8254×60%=4952,上限=8254×300%=24762元;

  五险基数共用区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上下限完全一致,仅灵活就业养老分12档自选;

  待遇关联:缴费档次直接影响:在职职工每月扣款、灵活就业每月负担、退休养老金、工伤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核算基数;

  办理渠道:灵活就业选档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电子税务局、街道社保窗口申报。

 江苏省社保缴费年限最新

 

 一、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核心最低年限)

  1.当前执行标准(2026年、2029年前退休全部适用)

  累计最低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折算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总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1)视同缴费:1996年前国企、县属大集体固定工、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档案齐全可认定;

  2)实际缴费:1996年1月后单位/个人正常按月缴费;欠费补缴完成才计入年限;

  3)折算年限:1991年底前特殊工种工龄,最多折算不超5年。

  2.未来年限上调规则(仅影响2030年及以后退休人员)

  2030年1月1日起,最低领取年限每年提高6个月,逐年递增至2039年稳定20年:

  2025–2029年退休:仍执行15年;

  2030年退休:最低15.5年;2031年16年……2039年起统一20年。

  3.退休时年限不足补救办法

  1)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到龄不满15年,可延长缴费5年;延缴5年仍不足,允许一次性补缴至15年;

  2)2011年7月后参保:只能逐年延长缴费,禁止一次性补缴断档,缴满最低年限再办退休;

  3)不愿延缴:可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居民养老标准领待遇(待遇大幅降低)。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终身享受退休医保最低累计年限(不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

  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

  女性:累计缴费满20年

  取消旧政策“实际缴费满10年”附加限制,只看累计总年限(视同+实际)。

  2.年限不足两种处理方式

  1)按月延缴:按灵活就业医保标准持续缴费,缴满规定年限后转退休医保待遇;延缴期间享受在职报销;

  2)一次性补缴:退休当年按医保下限基数、单位费率一次性补齐差额年限,补缴完成次月起终身免缴医保。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不分男女)

  1、最低领取年限:累计满15年;

  2、达到60周岁未满15年:可逐年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补足15年;

  3、缴费年限越长、档次越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四、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领失业金、最长领取时长)

  1、缴费满1年不足5年:单次最长领12个月失业金;

  2、缴费满5年不足10年:最长领18个月;

  3、缴费10年及以上:最长领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年限重新累计,领取上限不超24个月。

  

五、工伤保险(无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1、当月正常参保缴费,当月发生工伤即可享受全部工伤待遇;

  2、断缴期间受伤,全部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缴费年限只影响离职时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核算基数,不影响工伤认定资格。

  

六、关键补充规则

  1.年限合并计算(跨省/省内转移)

  养老、医保全国可转移,各地缴费年限累计合并,不清零;省内转移无需重复认定视同年限。

  2.断缴影响(年限不清零,仅待遇受损)

  1)养老:断缴不扣减总年限,仅个人账户停止计息、平均缴费指数降低,养老金变少;

  2)医保:断缴次月停止报销;累计年限不清零,但断缴期间不计入有效缴费时长;

  3)失业:断缴中断年限累计,重新缴费后重新累计时长。

  3.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硬性要求

  必须提供完整人事档案(招工表、转正定级、工资表),社保窗口人工审核录入系统才算生效,不会自动折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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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鲁悦一

内容审核:崔颢律师

来源:法律头条_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政策,江苏省2026年社保基数新标准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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