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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房子卖孙女后能要回吗,奶奶把房子赠与过户给孙女了其他人还能要回来吗

奶奶房子卖孙女后能要回吗,奶奶把房子赠与过户给孙女了其他人还能要回来吗
一、奶奶把房子赠与过户给孙女了其他人还能要回来吗
奶奶将房子赠与过户给孙女后,一般情况下其他人不能要回,但在特定条件下,赠与人或相关权益人可能可以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具体分析如下:
1)已完成过户登记且无法定撤销事由
1. 房产权利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房产过户登记完成即视为权利转移,此时奶奶作为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
2. 无撤销权行使条件:若不存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其他人均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2)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若孙女存在以下行为,奶奶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1. 严重侵害权益:如对奶奶或其近亲属实施暴力、诈骗等违法行为。
2. 不履行扶养义务:对奶奶有经济供养或生活照料义务而拒不履行。
3. 违反赠与合同约定:如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孙女需承担特定义务(如允许奶奶居住至终身),而孙女未履行。
3)特殊情形下的撤销权
1. 受赠人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受损:若孙女的违法行为致使奶奶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奶奶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2. 意思表示不真实:若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奶奶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二、老人如何将房产给孙女
法律分析:
1.关于办理手续:
首先得由你奶奶到公证机关办理将房产“赠与”给孙女公证手续,双方当事人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无偿“赠与公证书”。然后是填制《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此表可到税务机关领取,也可到网上下载)。连同奶奶名下的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等需要提供的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免税手手续。其次凭上述资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填制房产过户申请表。第三步,再到税务缴纳契税和印花税。2、赠与过户除按3-5%契税和万分之五印花税外,其他税收减免。3、赠与所得的房产如果受赠人转让时,除各项应缴的税收外,对个人所得税有特别规定,也就是按售价扣除赠与过程的税费外,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不是自己用于长期居住的,有些人愿意选择买卖来转移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奶奶房子卖孙女后能要回吗
奶奶将房子卖给孙女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屋买卖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完成过户登记,通常不能随意要回。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完成过户意味着产权已转移给孙女,奶奶丧失房屋所有权。
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主张要回。比如孙女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奶奶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买卖合同,奶奶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后要求返还房屋;
若奶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奶奶或其法定代理人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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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奶奶房子卖给孙女现在想要回,奶奶房子过户给孙女怎样划算
内容投稿:马南
内容审核:马兆森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fcjf/13_10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