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有一个人在逃,案件仍然可以结案。
在刑事案件中,即使同案犯中有人在逃,对已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仍可以进行起诉和审判。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程序可以在部分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情况下进行。这意味着,对于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对其进行起诉,并由法院进行审判。
然而,对于在逃的同案犯,一旦被抓获,将根据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另案处理。此外,如果在逃的同案犯在案件结案后被抓获,检察机关仍可以对其提起公诉,并由法院进行审判。
总的来说,同案犯有一个人在逃并不会阻止对已到案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和审判程序,案件仍然可以结案。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抓获,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案犯在逃的,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可以先就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但要等其他在逃犯的嫌疑人全部到案定罪量刑后才会结案。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对于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本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分别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是移送审查不起诉。
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无法查清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
一、案子到检察院检察院判刑有没有?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取保候审后的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的规定: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
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条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超过七日后提出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复查。
法律分析:
案件已结案在逃人员一般会根据所犯具体罪名进行判刑,如果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还要额外处罚脱逃行为。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1、同案犯在逃,在押犯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对在押犯提起诉讼,定罪结案。
2、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应待案件事实查清后结案。
3、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后再作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第二条 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
人民法院应依照刑法第六十五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判处这类案件。
法律分析:
案件已结案在逃人员一般会根据所犯具体罪名进行判刑,如果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还要额外处罚脱逃行为。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会。
同案犯在逃的,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可以先就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但要等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定罪量刑后才会结案。
一、共同犯罪的量刑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中可能全是主犯,也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主要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对于从犯,应当从减轻、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
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案犯在逃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继续拘留起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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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共同犯罪有人在逃能结案吗,案件已结案在逃人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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