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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窗口”找好自己的位置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9-11 18:00 | 更新时间:2026-09-11 18:50 | 浏览次数:212

    在“第一窗口”找好自己的位置,编者按百五春秋薪火赓续,新程启幕青春赴约。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亦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开展好“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青春为誓 平安有我”系列主题报道持续推进,立体刻画青年政法干警奋进群像,展

    在“第一窗口”找好自己的位置

    编者按

    百五春秋薪火赓续,新程启幕青春赴约。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亦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开展好“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青春为誓 平安有我”系列主题报道持续推进,立体刻画青年政法干警奋进群像,展现新时代政法青年矢志报国、不负人民的赤诚初心。

    今天,让我们敲开法院的“第一窗口”,看青年法官助理孙昊如何在一扇窗内守好司法初心,让这扇窗连通更多纠纷化解的可能。

    “立案庭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对内服务审判、对外服务群众,你要找好自己的位置。”七年前,孙昊来到省法院立案庭报到当天,庭领导对他说了这句话。彼时的他,还不太理解这句话的全部分量。

    如今,他已不再是一名只想办好案件的法官助理,从“本领恐慌”的青涩“小白”到善于用制度赋能的“行家里手”。他每天面对的不仅是案卷,还有全省法院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的制度设计、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推动等。

    七年来,孙昊两次获得个人三等功,并在今年6月被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他的进阶之路,折射出一名政法青年在司法为民窗口里的初心与蜕变——从“守门把关”到“搭桥铺路”,他让这扇窗口连通了更多纠纷化解的可能。

    小案不小办:

    从“只想办好案”到读懂司法初心

    2019年9月刚到立案庭时,孙昊的想法很单纯:“作为一个法官助理,把案子办好不出差错就行了。”至于源头预防、社会治理这些“大词”,他总觉得离自己太远。

    转变,从他接触到的一个个具体案子开始。

    工作不久,他协助办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当事人系破产管理人的聘用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因劳务费用争议向法院起诉。1)二审法院均以相关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在破产程序中解决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我是当事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有什么看法?”这个设问,萦绕在孙昊心头。

    他主动研究关于管理人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思考破产程序终结后劳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问题,通过与业务庭沟通,提出破产程序终结后,聘用人员针对管理人未履行职责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意见经法官会议充分论证后采纳,省法院再审撤销1)二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受理。

    “这个案子让我感触很深。”孙昊说,“标的不大,但诉权不小。它时刻提醒我,要以‘如我在诉’意识,坚持‘小案不小办’。”

    而他亲身见证的一件纠纷化解,也让这位年轻的法官助理对“司法为民”有了更直观的理解。

    孙昊清晰记得,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后。他跟着基层法院立案庭的同事一起走进某老旧小区。刚上楼,就听见楼道里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你们就是拖!拖了两年了,我家天花板都发霉长毛了!”

    “大爷您别激动,我们也协调过好几次了……”

    “协调?协调个啥?每次来人拍个照就走了,问题解决了吗?”他循声望去,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正站在楼道里,手里攥着一沓照片和材料。

    这场纠纷其实并不复杂:楼上邻居水管老化渗漏,导致老人家天花板、墙面多处受损。但问题卡在了“谁出钱、出多少、怎么修”上——邻居认为老人索赔过高,物业觉得自己只是管理方不该兜底。三方各执一词,两年间,经过多次处理,都无果而终。老人心里的委屈越积越深,从最初的“把漏水修好就行”,变成了“我就是要讨个说法”。

    纠纷最终到了区综治中心,由其牵头把法院、物业、社区、当事人全都拉到了一起。孙昊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列席旁听。

    调解员“分头做工作”——把楼上邻居单独叫到一边,讲邻里情分,也讲法律后果;跟物业经理谈管理责任,也谈企业口碑;再回到老人这边,帮他理清合理诉求的边界。法院这边适时提供了类似案例的判决参考,让各方对“如果走到诉讼这一步会是什么结果”有了清晰预期。

    在各方努力下,楼上邻居终于松了口,三方当场重新签订了调解协议,明确了维修方案、费用分担和履行期限。签完字的那一刻,老人紧紧握着调解员的手,说了句:“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原来‘司法为民’落到老百姓身上,就是让他们少跑几趟腿,把纠纷实质化解掉。”

    那一刻,孙昊真正明白,庭里前辈说的“如今的立案庭已和十几年前截然不同,不仅是法院程序正义守门人,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窗口”这句话的含义。也是从那时起,他不再只盯着自己的案子,开始认真思考立案庭这扇“窗口”背后更大的意义。

    三招过“坎”:

    从“本领恐慌”中淬炼内功

    因工作需要,2021年,孙昊从一线办案岗位调整到庭里的综合组。综合组的工作是把省法院的部署落下去,把基层的情况带上来,把全省的情况汇总清楚,做好参谋助手。

    这对一个从事办案工作的法官助理来说,跨度不小,也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本领恐慌”。“有时看着领导的满屏批注,脸上发烫,不知从哪里改起。”回想起当年,孙昊一脸窘迫。

    怎么破局?

    孙昊参与起草一份条线重要材料,面对海量素材,他先梳理政策脉络建立框架,庭长史乃兴带着他逐段逐句推敲。

    “其中一处关于‘从被动收案向主动治理转变’的表述,我初稿仅一句话带过。稿子被退回,我看到庭长在那段话下面划了线,备注‘要说具体,让基层同志知道怎么干’。”

    这让孙昊很受启发。

    “师父”一边带,他一边悟。几年时间,在一篇篇被修改的材料中,他逐渐摸索出实用的三招:建资料库、带着问题调研、把定稿当教材。不仅帮他克服了“本领恐慌”,还让他顺利完成了相关工作部署的执行与推动。

    在江苏法官培训学院组织的课程评审中,孙昊做课程汇报。

    他参与起草的调研论文先后获全省政法系统一等奖、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两个课题报告获全省法院重点调研优秀课题,申报的省法官学院“政治与业务融合”课程被国家法官学院、南京大学等专家学者顺利验收,并被江苏法官学院聘为兼职教师。

    这些成果的背后,也离不开孙昊对“调研”二字的重新认识。

    “白加黑”摸底:

    把基层呼声写成制度回声

    “调研”是综合组的工作常态。近年来,“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为省法院重点工作,孙昊及同事们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与基层法院、政法单位广泛交流。

    “调研不是为了写报告,而是为了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难题。”这句话,孙昊深深地记在心里。

    为了摸清真实情况,他们经常“白天看点位、座谈,晚上赶路、整理材料”。“坐在办公室里想不出来的问题,往往到了基层一看就明白了,前提是得带着问题去,不能去了再看。”孙昊习惯了在调研前一条一条列好问题清单,在调研中逐项了解核实,避免“走马观花”。

    孙昊向记者展示了今年6月份的工作日志,上面是密密麻麻的调研行程:

    6月3日早上,从南京出发,驱车四小时到射阳调研,晚上7点座谈会结束;

    6月4日上午,赶赴亭湖调研,下午赴盐都,晚9点回宾馆整理记录,10点一刻,副庭长刘尚雷发来消息:明天的问题里加一条,“立案后调解主要分流给哪些人员?”

    6月5日一早,赶往东台……

    三天,四个县区、8个点位、四场座谈会。这是立案庭深入基层调研、挖掘诉讼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寻求纠纷化解最优解的常态化缩影。

    在孙昊看来,每一份报告、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可能影响全省法院某项工作的走向,容不得半点马虎。

    起草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时,他们逐字逐句推敲,从文字表述到结构体例再到内容举措,这样的修改进行了三轮。

    关于“参与受理分流”表述的修改,他印象尤为深刻。他记得初稿写的是“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可以派员协助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开展纠纷分流”。对此,庭领导指出“‘具备条件的、可以’这个表述太软了”,最终确定为“基层法院应当派员协助”。

    从“可以”到“应当”,两个字的变化,背后是法院职能定位的明确——既“积极靠前”参与纠纷分流引导、指导调解,又“依法断后”坚持立案登记制、依法裁判,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这份指引今年3月下发后,已经有多个省市来学习参考。一位基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专门反馈道:“省院这个指引很接地气,我们照着干,心里有底。”

    “能把基层的想法写进规范,制度就有温度,成就感不比办一个具体案件少。”说这句话时,孙昊语气平静,眼神笃定。

    制度赋能:

    让纠纷找到多元化解出口

    做深做实多元解纷,既靠制度设计,也靠具体落实。

    2024年,孙昊参与《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起草,他系统收集学习10余个省份相关文件,为全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立法提供参考。去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条例》50条,其中19条由其参与起草。“小孙对基层情况熟,起草的条款既有法可依,又接地气。”省人大监司委相关负责同志评价道。

    2024年底,最高法院建设多元解纷案例库,目前我省法院已入库200余件,位居全国前列。孙昊的同事尹杨和记者介绍道,“我们没有捷径,就是一份一份审、一件一件报。”这背后,是对全省各地上千例选送案例的反复筛选、退回修改的巨大工作量。

    在机制创新上,今年2月最高法院明确江苏等15个地区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孙昊负责起草我省实施方案。半年来,全省法院选取示范纠纷5300余件,涵盖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种类型,推动同类纠纷批量化解。

    孙昊告诉记者,他很幸运,在立案庭的这七年恰逢经历了这个“窗口”快速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个历程——从“两个一站式”到一站式,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到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通过制度设计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比办一个具体案子覆盖面更广、影响的人更多。”

    截至目前,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基层法院已全部团队式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并通过“融合法庭”对接乡村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指导调解、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

    对孙昊而言,这是司法为民第一窗口“守门人”身份最好的注脚。如今的他,既不回避困惑也不再因同事办案量“蹭蹭涨”而焦虑。在他内心深处,最踏实的时刻,还是那句“让当事人少跑几趟腿,把纠纷实质化解掉”。

    这位政法青年也终于懂得,当初庭长让他找的那个位置,不在某个具体的工位上,而在每一份经手的制度里,每一次奔赴的调研路上,每一个被实质化解的纠纷中。


    策划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法院新闻办公室、教育处、机关党委

    记者

    王晓红(江苏法治报)

    统筹

    赵 璠(省法院新闻办公室)

    统筹参与

    夏思纯、李振晨(省法院新闻办公室)

    编辑

    夏思纯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自“江苏高院”公众号

    内容来源参考:江苏法院网(https://www.jsfy.gov.cn/)-在“第一窗口”找好自己的位置

    内容采编:熊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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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laws-hot/6_8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