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获得全面且多层次的赔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救治期间赔偿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依统筹地区政府规定。
3. 康复治疗费: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4个月。
5. 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
2)伤残赔偿(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 辅助器具配置费:因工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
若工伤导致死亡,近亲属将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主观:
赔偿60-90万左右。这个赔偿达几十万,具体赔偿要依据伤者的年龄等情况来确定,还要看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一、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生活护理费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三、工伤治疗期间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五、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大家肯定已经知道四级工伤大概赔偿多少钱了。在工作中如果我们真的不小心发生了意外,那么我们一定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合理的交涉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两方不能意见一致的话,建议大家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会有什么赔偿吗律师普法,工伤认定后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律师最新观点”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工伤会有什么赔偿吗现在,工伤有伤残赔偿金吗
内容投稿:魏小锦
内容审核:崔圣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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