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溢血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律师普法,脑出血死亡赔偿金怎么算律师最新观点

 更新时间: 2026-08-25 10:04:51  阅读 104  编辑: 章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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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溢血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律师普法,脑出血死亡赔偿金怎么算律师最新观点

脑溢血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律师普法,脑出血死亡赔偿金怎么算律师最新观点

一、脑出血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脑出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主要分为工伤与非工伤两种情况

1)工伤情形下的赔偿

1.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 赔偿项目及标准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2)非工伤情形下的赔偿

1. 认定标准:若脑出血死亡非因工伤导致,如因他人侵权行为或医疗过错等,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 赔偿项目及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精神损害赔偿:若因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二、工人突发脑溢血该谁承担一切费用?

法律分析:

建筑工人在工地突发脑益血,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是算工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脑溢血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首先需确定脑溢血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

若被认定为工伤且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可视同工伤死亡。

赔偿项目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等具体数据计算。

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按照法定程序主张赔偿,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汪某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依法不向被告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0元;

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汪某某的死亡原因不是因工死亡,2019年6月17日汪某某已办理了住院手续,其从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治疗到突发脑溢血致临床死亡,其本人及家属从始至终均未告知原告公司,从未向原告双怡丽景项目管理处请病假,也未告知入院治疗实情,仍然照常上班,很快出现了脑出血的状况,后送至医院,死者及其家属消极治疗,并且在治疗感染的过程中服用了相应的药物,最终导致了汪某某死亡,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死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原告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被告汪某某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0元。

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汪某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雅佳物业公司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本案诉讼费由汪某某某负担。

汪某某并非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且死亡原因是因另一种疾病而导致脑出血,病情过于危重,且家属选择保守治疗,放弃施行手术抢救,导致抢救无效致汪某某临床死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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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脑溢血死亡算不算工伤,脑溢血算工伤吗怎么认定

内容投稿:章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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