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下是对工伤认定的详细解析: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包括在法定工作时间及单位合法延长的加班时间内,在职工日常工作地及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地,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
2. 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如运输、备料)或收尾性工作(如清理、收拾工具)时受到事故伤害。
3.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他人暴力攻击或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受伤。
4. 患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需经专门诊断机构按国家标准诊断。
5. 因工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因工作需要外出,在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失踪。
6.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事故伤害,需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 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 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 旧伤复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复员后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
3)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包括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
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工伤的认定,通常必须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原因这三个重要条件。
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均有可能被判定为工伤: 当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范围内,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时; 当职工处于工作时间区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之中,从事着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预备或收尾性质的事务时,不幸受到事故伤害; 当员工在正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之内,由于履行职务而遭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时; 劳动者患有职业病; 当劳动者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者是在事故中失踪; 当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的伤害等等。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还需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分析和判断。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样的伤才能算工伤律师普法,怎么样算工伤百度百科律师最新观点”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多少钱,什么样的伤才能构成伤残
内容投稿: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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