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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办,侵犯商业秘密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官方编辑:苏州惠城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8-05 09:13 |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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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办,侵犯商业秘密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被告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办,侵犯商业秘密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可以作为公诉案件,也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处理。

1)公诉案件

在大多数情况下,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视为公诉案件。这意味着,如果发现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主要由公诉机关承担,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自诉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处理。具体来说,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并且给其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害人承担,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可以作为公诉案件由公诉机关提起诉讼,也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害人的选择。

二、侵犯商业秘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的商标秘密可以说是一家企业的核心机密,是受到重点保护的。

要是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话,那么就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那么大家知道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该怎么办吗?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因为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分别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形式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之中,总结起来如下:

从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途径看,有民法上的救济、行政法上的救济、刑法上的救济和劳动法上的救济。

从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看,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从侵权商业秘密的归责原则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主观过错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实质要件。

该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

对于企业而言,应以民法上的救济为最基本和最主要。

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通常可以选择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或违约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要素:

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行为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了损害。

这种损害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

该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就违约责任而言,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即构成违约。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荣誉等。

其中,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是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在赔偿损失方面,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赔偿额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损失可以计算的,赔偿额即为该损失额;

损失额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行为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

损失额和利润均难以计算的,应坚持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同类经营者、同类信息的平均获利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同时,商业秘密侵权人还应当承担被侵害的权利人因调查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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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被告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办呢,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怎么算

内容投稿:舒涵

内容审核:崔圣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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