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时可以更改原来的户主。
在房屋确权后,如果需要更改户主,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变更。具体步骤如下:
双方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
前往房屋管理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给出书面通知。
在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15天内)交纳税金。
凭完税凭证领取过户证明,完成户主的更改。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如果是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同样可以进行户主的更改。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在户主名称或者姓名发生改变,或者产权发生分割或合并的情况下,相关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范围内或事实发生后申请变更登记。
总的来说,无论是城市房屋还是农村宅基地,确权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户主的更改,但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包括: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房子确权还能改户主。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结婚迁走户口还能参与土地确权吗,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拆迁有补偿吗,土地确权户口迁出的还有地吗?
#父亲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儿子名下吗,宅基地确权写老人好还是孩子
#五保户的宅基地怎么过户给侄子,五保户的宅基地可以确权给侄子嘛?
#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土地纠纷是人民政府调解协议书变更土地确权还需要村委会的公章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确权后可以更改户主的。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房子确权还能改户主。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分析:
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估计、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宅基地确权证能变更户主吗及费用
2、宅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怎么改
3、宅基地确权证能变更户主吗?详情速戳
4、一宅二户确权最佳方法
5、一宅两户二个户口本拆迁怎么补偿
6、宅基地确权写谁的名字最合适
7、宅基地确权证能变更户主吗怎么办
8、宅基地确权还能改户主吗
9、宅基地确权证能变更户主后多久可以申诉
10、宅基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吗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宅基地确权证能变更户主吗,房屋确权时可以更改原来的户主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宅基地确权证能变更户主吗,房子确权还能改户主吗?
内容审核:余嘉玲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投稿,本站编辑更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做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512-62553396
电子邮件
szhclawyer@163.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