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并非必须等待鉴定为十级以后才能离职。员工在工伤后的离职问题,主要依据工伤的伤残等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1)一般情况下的离职自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工伤员工,意味着工伤员工在伤情稳定、医疗期结束后,享有离职的自由,无需必须等待工伤鉴定结果。
2. 工伤员工离职时,应确保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避免后续纠纷。
2)不同伤残等级下的离职规定
1. 一至四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一般不存在主动离职的情况。
2. 五至十级伤残:对于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员工,他们有权选择离职。离职时,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根据伤残等级,他们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离职流程与注意事项
1. 工伤员工决定离职后,应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并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 在离职过程中,工伤员工应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
3. 若在离职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如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等,工伤员工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也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如果没有实际损伤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中受了工伤,很多人心里都会犯嘀咕,不知道什么时候离职合适,是不是得等工伤认定等级下来之后才能走。
其实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打工人,毕竟工伤之后身体和心理都承受着压力,工作状态也会受影响,有人就想早点离职换个环境,可又担心工伤认定等级没出来就离职会有啥麻烦。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工伤认定与离职时间关系
工伤认定等级并不是离职的必要前提。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无论是否完成工伤认定等级,都有权利选择离职。
不过,不同时间离职会有不同的影响。
比如小李在工作时受伤,他觉得工作环境让他心里有阴影,想马上离职。
这种情况下,他即便还没进行工伤认定等级,也是可以离职的。
但要注意,离职可能会对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兰某某与重庆榆璧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兰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共计188692元,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952元(9个月×4328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917元(9个月×7213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8852元(4个月×7213元/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25968元(6个月×4328元);
5、住院期间护理费9000元(120元/天×75天);
6、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8元/天×75天);
7、劳动能力鉴定费400元;
8、鉴定期间生活津贴9089元(3个月×4328元×70%);
9、交通费600元;
10、原告垫支的医疗等各种费用713.9元;
11、经济补偿金9600元。
庭审中,原告明确了第二项诉讼请求中第10项包含:
门诊费692.18元,拐杖费160元,麻醉费100元。
庭审中,原告自愿撤销了要求被告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400元的诉讼请求。
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原告与被告之间因工伤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特提起诉讼。
被告重庆榆璧陶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次日给付原告兰某某玖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6508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重庆榆璧陶瓷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由被告随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本院不予退还)。
✎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邓某某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理由是:
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是按照《劳动能力鉴定一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认定邓某某的伤不构成伤残,未达等级。
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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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工伤认定等级后才可离职吗怎么办,工伤认定后伤残等级评定流程
内容投稿:周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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