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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里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没有书面合同 只有口头协议的诈骗 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官方编辑:苏州惠城律师 | 更新时间:2026-07-13 22:48 |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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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里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没有书面合同 只有口头协议的诈骗 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里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没有书面合同 只有口头协议的诈骗 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一、没有书面合同 只有口头协议的诈骗 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口头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口头协议的法律性质

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口头协议是合同的合法形式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2. 实践考量:尽管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因其缺乏书面证据,取证困难,在发生纠纷时可能面临维权难题。

2)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在签订口头协议时即意图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

2. 客观方面

实施欺诈行为:在签订、履行口头协议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骗取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3)口头协议与合同诈骗的关联

1. 口头协议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口头协议本身只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其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是否满足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 口头协议可能成为合同诈骗的工具:行为人可能利用口头协议的隐蔽性和难以取证的特点,实施欺诈行为,骗取对方财物。

二、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算诈骗吗

法律分析:

口头承诺与实际订立不符合的,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诈骗,可以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给合同。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口头承诺的方式引诱当事人订立合同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的,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里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

口头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效。

合同形式包含书面、口头等,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口头合同就有效。

不过在合同诈骗情形下,若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口头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骗取对方财物,该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即便口头合同本身可能形式上有效,但因存在诈骗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诈骗方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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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合同诈骗里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力,口头协议诈骗算合同诈骗吗

内容投稿:安艺

内容审核:崔圣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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