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赔偿费,需遵循以下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
1. 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及《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版)》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依据《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版)》第六条,申请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待遇申报与审核
1. 申报材料:除工伤认定决定书外,还需根据具体赔偿项目提供相应材料,如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2. 审核与拨付:参保单位向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后,经办机构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待遇直接拨付至职工社保卡金融区或银行账户。
3)特殊情况处理
1. 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且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 用人单位未参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分析: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难以避免。
一旦发生工伤,员工的身体和生活都会受到影响,而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困境。
可很多人并不知道该如何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担心自己的诉求不被重视,也害怕走弯路。
其实,只要了解正确的方法和流程,就可以合理合法地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该怎么做。
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后,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要是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比如小李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公司却拖延不申请工伤认定,小李就可以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去申请。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工伤如何申请赔偿律师普法,工伤赔偿费怎么申请律师最新观点”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公司工伤如何申请赔偿流程,公司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内容投稿:郝晓
内容审核:郭媛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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