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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制还可以确权吗,土地确权和股份确权区别

官方编辑:苏州惠城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7-30 09:38 |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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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制还可以确权吗,土地确权和股份确权区别

土地入股制还可以确权吗,土地确权和股份确权区别

一、土地确权和股份确权区别

土地确权与股份确权是两种不同的确权方式,主要区别体现在确权对象、确权方式及适用情形上

1)确权对象不同

1. 土地确权:主要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明确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四至边界,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到地。

2. 股份确权:则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土地量化为股份,农民通过拥有的股份获得相应收益,不再直接拥有数量确切、四至清楚的承包地。

2)确权方式不同

1. 土地确权:以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通过实地测量、登记造册等方式,明确土地的具体权属。

2. 股份确权:则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农民持有股份证书,享受股份分红等权益。

3)适用情形不同

1. 土地确权:适用于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且土地面积较大、适宜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情形。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

2. 股份确权:则适用于以下情形:

▷ 已经实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土地股份合作的村(组);

▷ 已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等,且未办理土地征地手续的村(组);

▷ 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新增耕地给无地、少地、新增人口补地,人均土地面积较小(小于村组人均面积一半以下的)、不适宜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村(组);

▷ 一直未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且已经实现大面积土地流转四至边界早已打破的村(组)。

二、宅基地确权有争议还会继续确权吗?

法律分析:

如果农村宅基地系有邻里土地或房屋有争议,是不能审批通过确权的,需要先协商处理好纠纷才能提交申请的。因此,宅基地确权有争议不会继续确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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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入股制还可以确权吗,土地入股属于什么分配

内容投稿:范钰

内容审核:崔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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