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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外嫁女儿 土地确权在娘家 娘家父母去逝了 可以确权他们的土地吗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8-24 08:00 | 更新时间:2026-08-25 08:47 | 浏览次数: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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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外嫁女儿 土地确权在娘家 娘家父母去逝了 可以确权他们的土地吗

父母过世土地确权吗,外嫁女儿 土地确权在娘家 娘家父母去逝了 可以确权他们的土地吗

一、外嫁女儿 土地确权在娘家 娘家父母去逝了 可以确权他们的土地吗

外嫁女儿在娘家父母去世后,能否确权他们的土地,需根据土地类型、户口状况及承包情况综合判断。

1)承包地确权

1. 耕地、草地等农用地

户口未迁出且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若外嫁女儿户口仍在娘家集体经济组织,且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她作为原家庭承包成员,有权继续承包娘家的土地,并进行确权登记。

户口迁出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即使户口已迁出,只要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她对娘家原有的承包地依然享有权益,可以参与确权。\\▷ 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若已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则娘家的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再确权给她。

2. 林地

▷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外嫁女儿在承包期内均有权继承父母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3. “四荒地”等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若外嫁女儿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条件,无论户口是否在娘家集体经济组织,她都可以继承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2)宅基地及房屋确权

1. 户口未迁出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若外嫁女儿户口仍在娘家集体经济组织,且符合“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申请条件,她对娘家的宅基地及房屋享有使用权,并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2. 户口已迁出但通过合法继承获得宅基地权益

▷若户口已迁出,但通过合法继承房屋等方式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她依然可以使用该宅基地,并有权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

二、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了地归谁

1)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了地归谁1、农村土地确权,只要在承包期内,老人死后地不会收回,因为承包人是整个农户家庭不是某个承包人。根据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的规定继承

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三、父母不在了,土地确权证归谁

关于父母离世后的土地确权证书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遗嘱。

若父母离世前已立遗嘱明确指明归属者,则就按照遗嘱进行处理。

其次,法定继承。

若未遗留遗嘱,则由父母的诸位合法继承人,即亲生儿女、配偶及其他符合条例的继承人来共同享有权益。

在继承人协商时,可商讨使用和经营权如何分配,但土地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或是集体。

再者,土地性质。

若是以家庭单位承包的耕地或草场,而作为父母与子女尚未分户的情况而言,土地确权便会落在子女身上。

至于父母与子女已有分户记录,且家中无人在此户口上,这便是所谓的"整户消亡",届时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最后,由于林地承包适用于家庭式承包,故不论是否分户,土地确权都由子女持有。

依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方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由此可见,在选择土地确权证的所属方时,需全面斟酌各类因素,如遗嘱、法定继承、土地性质以及林地承包等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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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父母过世土地确权需要过户吗,父母过世后土地继承条件

内容投稿:喻世

内容审核: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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