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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诚寰法|近期涉外法治与出海政策速览


1、全国人大批准
中国与中亚五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2026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该条约于2025年6月17日由中方代表在阿斯塔纳签署,确立了六国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全面发展长期稳定战略伙伴关系的总体框架。条约涵盖政治磋商、经贸投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交通、农业环保、文化教育、安全执法等广泛合作领域,为深化中国与中亚五国全方位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全国人大批准
中国与阿塞拜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2026年4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该条约于2025年4月23日在北京签署,旨在促进两国在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有效合作。条约明确协助范围包括送达文书、获取证言、提供文件记录和电子数据、查找辨认人员、勘验检查、安排人员作证、查询核实涉案财物及金融账户信息、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违法所得处置、通报刑事诉讼结果和提供犯罪记录等。条约的批准实施将为两国打击跨国犯罪、深化司法协作提供制度保障。
3、四川启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2026年6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印发《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并于7月16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试点对前期实施的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行全面升级,推出七大便利化措施: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高新技术企业、 专精特新 企业等的准备期由2年压缩至1年;试点范围拓展至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新业态,试点银行可自主确定参与试点网点、试点企业及试点业务。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将实现跨境资金结算 秒申请、分钟办 。
4、最高法发布第三批
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2026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6件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船舶经营管理、海难救助、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多个领域,涉及韩国、意大利、丹麦、也门、葡萄牙等国家的当事人。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秉持 和合 理念,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托巡回审判、 双调解 融合工作机制、水上 一站式 多元解纷机制等创新举措,高效化解跨境纠纷。案例中既有外国当事人一致选择中国法院管辖、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的股权转让纠纷,也有精准适用《纽约公约》、查明英国仲裁法促成外国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达成和解的实践,为中外经营主体提供了清晰的司法预期。
5、中俄经贸分委会
知识产权工作组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2026年6月26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第十七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明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司长马蒙托夫共同主持,来自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及俄方相关机构的代表参加会议。双方就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最新进展以及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恶意商标抢注等具体问题深入交流。为推动解决产业界关注,双方还举行了政府与产业间圆桌会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俄罗斯出口中心等机构和企业参加,就贸易投资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
6、浙江启动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系列活动
2026年4月16日,浙江省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宁波举行, 港通天下法护出海 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系列活动同步启动。浙江省17家涉外涉法单位、高校将联动举办四大专题行动,包括高水平涉外经贸风控法务护航行动、高质效跨境争议解决品牌提升行动、高标准涉外法治改革创新引领行动、高能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行动,计划举办东盟国家涉外风险研究、 一带一路 政策辅导、企业跨境合规治理高峰论坛等20余场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全省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联盟宁波中心首批入驻机构签约仪式,并发布了《甬企 走出去 服务联盟2026》手册等一批涉外法律服务产品。
内容来源: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原文发布时间:2026.08.31
内容采编:平伊洁
内容审核:王琳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hc-news/5_70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