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既可由单位申请,也可由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申请。具体分析如下:
1)单位申请
1. 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适当延长时限。
2. 责任与后果: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3. 优势:单位对职工工作情况和事故经过较为了解,便于收集证明材料,如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等,且能体现单位对工伤职工的责任和支持。
2)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申请
1. 申请时机: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必要性:此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不会因单位不作为而错失获得工伤待遇的机会,有效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3)申请材料与流程
▷ 申请材料:无论由谁申请,均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申请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材料。
▷ 办理流程:个人办理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银行窗口;单位代为办理则需指派相关人员携带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分析:
首先,工伤赔偿纠纷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具体要如何进行诉讼,取决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说对于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则可能需要进行再次鉴定,如果是对于工伤赔偿数额有异议,则需要提出符合自己所主张的数额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确认劳动关系:
申请工伤赔偿的前提是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可以借助多种证据来证明,比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资发放记录,能直观体现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情况; 工作证,作为员工身份的标识,也是有力证明。 2.及时工伤认定: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确诊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 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待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若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受损情况。
4.赔偿申请与协商:依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金。
双方可就赔偿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某、哈尔滨众有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李某某上诉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被上诉人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和工伤等级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和医疗、就业补助金共计96500元;
2、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受伤,导致的10级伤残,右手中指末节开放性骨折,2014年10月8日住院13天,被上诉人只是负担了医疗费用(通过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了支付),对于工伤既没有及时申报,也没有评定伤残等级,上诉人向玉田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以劳动行政部门未认定工伤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应当判令被上诉人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否则上诉人的合理损失就没有得到相应赔偿,即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李某某负担。
✎彭某某、湖南咸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彭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伤待遇共计人民币208948.25元;
(1)医疗费23822.25元,其中被告已向原告支付1000元;
(2)住院伙食补助3300元。
100元/天×33天;
(3)护理费16704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业务66818元/年×3个月;
(4)营养费4500元,50元/天×3个月;
(5)停工留薪工资福利55485元,月平均工资6165元/月×8个月(受伤后8天才住院,住院33天,出院医嘱为半年内不得从事体力劳动);
(6)工伤鉴定费600元,望城区人民医院;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041元,建筑行业平均工资6863/月×7个月(申请人的工资为350元/天,被申请人每月向申请人转账支付工资5000元,其余工资以现金支付,申请人的实际工资高于行业平均工资6863元/月);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178元,月行业平均工资6863/月×6个月;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319元,月行业平均工资6863/月×6个月40%;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未向原告支付工伤待遇,且原告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被告也未能安排与原告身体情况相匹配的岗位,因此原告被迫离职,已向被告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宁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员会做出了裁决书。
由被告湖南咸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彭某某停工留薪期待遇19392元,由被告湖南咸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彭某某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513.6元。
✎曾某某、定南县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曾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定南县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合计214772.54元(详见赔偿清单);
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因定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的定劳仲案字[2021]第50号仲裁裁决书在认定原告的本人工资时采用最低工资标准,被告也迟迟不去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原告的理赔事项,该仲裁书未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定南县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曾某某支付工伤待遇214272.54元人民币,原告曾某某、被告定南县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到工伤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曾某某工伤保险待遇,并由工伤保险机构直接支付给被告定南县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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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怎么得到单位工伤赔偿金,单位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内容投稿:杜雅安
内容审核:杜晓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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