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小厂子上班受了伤,没有上保险,也没有营业执照,这种情况下工人仍可依法获得赔偿。
1)赔偿责任与法律依据
1.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2)赔偿标准与内容
1. 医疗与生活费用: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由工厂全额支付。
2. 伤残赔偿:若工人因伤致残,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且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
3. 死亡赔偿:若工人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死亡,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额外支付10倍的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3)赔偿流程
1. 确认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费用由工厂承担。
3. 协商赔偿:基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工厂协商具体的赔偿数额。
4. 争议解决:
▷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调解无果,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所需材料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 申请仲裁或诉讼:需准备劳动合同(如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据材料。
5)法律建议
1. 积极沟通:工厂应积极与受伤工人或其近亲属沟通协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社会影响。
2. 寻求法律援助:在处理工伤赔偿问题的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分析:
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在工厂上班,本以为有稳定的收入,能安心工作,可要是不小心受了工伤,却发现工厂没给自己交保险,这可就麻烦大了。
没交保险意味着不能走工伤保险的正常流程获得赔偿,那受伤的员工该怎么办呢?能得到哪些赔偿?又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呢?这些问题都是受工伤员工迫切想知道的。
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要想获得工伤赔偿,首先得证明自己和工厂存在劳动关系。
很多员工在工厂上班,可能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比如工资发放记录,无论是银行转账记录还是工资条,上面都会有工厂的信息和工资发放情况;
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能证明你在工厂工作。
像小李在工厂上班,没签合同,他就凭借每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和打卡记录,证明了和工厂的劳动关系。
✎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周某某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海公司上诉请求:
1.改判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2.改判中海公司无须向周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3.周某某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中海公司与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合同以及安全施工协议的约定,工人发生工伤事故,由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中海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青岛莱西市盛京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周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上诉人盛京昌公司上诉请求:
1.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受伤后,上诉人向其支付工伤补偿共计3万元,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出具了《不报保险(工伤、人保)协议》,以此终结双方工伤关系。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青岛莱西市盛京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丁某某、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丁某某上诉请求:
责令天沃公司、锦隆公司支付丁某某发生工伤后工伤科没有报销的医疗费37604.7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50元/天×30天)、交通费400元(住院30天×10元/天+本市门诊5次×20元/次)。
经过人社部门确认,认定工伤之后至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的医疗费还有211.97元没有报销。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丁某某支付医疗费37392.7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50元、交通费300元,合计39142.76元,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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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工厂上班没交保险工伤怎么赔偿,工厂没买社保工伤怎么处理
内容投稿: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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