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中需要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及护理费用
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虽然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但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4)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1. 若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由用人单位承担(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中可能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及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伤残津贴,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如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所有费用均需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设备费。另外还有停工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
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不仅身体上承受痛苦,经济上也可能面临损失。
这时候,了解工伤需要赔偿什么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受伤劳动者能否得到合理的补偿,让生活能尽快恢复正常。
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工伤赔偿的那些事儿。
一、医疗费用赔偿
工伤治疗期间,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笔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
一般来说,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比如,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到医院治疗,医生根据他的伤情开了药,还安排了住院。
这些费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都能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胡某某、内蒙古鑫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胡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按照工伤待遇标准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6200元(6600元×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205.50元(5886.50元×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1205.50元(5886.50元×7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39600元(6600元×6个月)、尾欠的医疗费429.10元、交通费5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300元(6600元×0.5个月)等项按十级伤残标准暂计172440.10元,待伤残鉴定结果后变更诉讼请求。
现原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内高法发【2015】193号)第一条第二项“但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亡,受害人请求承包单位参照工伤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3)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之规定,申请仲裁不予受理。
被告内蒙古鑫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胡某某医疗费429.1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366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27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205.5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1205.50元,鉴定费1095元,合计156865.1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曹某某、铁岭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开原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上诉人曹某某上诉请求:
要求被上诉人承担曹某某住院期间和出院之后的护理费,每月实际支出2.1万元,工伤保险每月支付了1300元,实际每月护理支出19700元乘以12个月乘以10年,一共是324万元。
原审判决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以外的治疗、营养、康复、护理等费用是错误的。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曹某某负担。
✎湖南中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饶学伍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原告不承担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
原、被告在签订劳务输出合同时,约定被告的五险一金由被告在当地以个人名义缴纳,而劳务结算费用已经包含上述费用。
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湖南中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驳回原告湖南中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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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劳动工伤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劳动者工伤赔偿标准
内容投稿:陈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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