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赔偿多少律师普法,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解除的医疗补助费6个月9个月12个月律师最新观点

 更新时间: 2026-08-20 11:56:45  阅读 102  编辑: 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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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赔偿多少律师普法,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解除的医疗补助费6个月9个月12个月律师最新观点

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赔偿多少律师普法,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解除的医疗补助费6个月9个月12个月律师最新观点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解除的医疗补助费6个月9个月12个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为6个月、9个月或12个月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1)医疗补助费的一般规定

1. 计算基数:医疗补助费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2. 基本标准: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医疗补助费的具体时长

1. 6个月工资:适用于一般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

2. 9个月或12个月工资:对于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医疗补助费可能增加至9个月或12个月工资。具体来说,若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10年之间,可能支付9个月工资;若本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0年,则可能支付12个月工资。

3)特殊情形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对于患重病的职工,医疗补助费在上述基础上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对于患绝症的职工,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分析: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在工作中,大家都希望平平安安的,但有时候难免会遇到非因工负伤的情况。

当医疗期满后,很多人就会关心单位会给予怎样的赔偿。

毕竟受伤期间不能正常工作,收入受到影响,后续的生活也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

那么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到底能获得多少赔偿呢?这可是关系到大家切身利益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三、赔偿依据及标准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赔偿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

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小李在单位工作了3年半,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5000=17500元。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润欣商业发展(鞍山)有限公司、李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是由于李某某无法从事原工作与事实不符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以及《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李某某于2008年12月17日入职原告,在原告处工作满十年,享有12个月的医疗期,12个月医疗期应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润欣商业发展(鞍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李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64550元、工资47972.41元,润欣商业发展(鞍山)有限公司与李某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予以解除。

彭某某与宁国朝阳电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彭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用6281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期间的误工损失9422元;

3.判令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2961元;

4.判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被告支付半个月补偿金1480.5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综上,原告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导致各项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被告作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必要保险,擅自变更劳动内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被告宁国朝阳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彭某某医疗费损失5108.91元,确认原告彭某某与被告宁国朝阳电器有限公司劳动关系解除。

文某某、衡阳古建筑工程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文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55000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450元。

3.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15日未休年假工资6525元。

4.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15日加班工资85000元。

5.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元。

6.被告向原告支付疑似职业病治疗和后期康复费用150000元。

7.被告承担维权交通费、误工费、文印费800元。

8.被告向原告支付代通知金4350元。

9.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因原告当时正处于患病的医疗期内,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已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申请人处于疑似职业病病人之诊断和医学观察期内,现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赔偿金7个月。

被告衡阳市宏达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文某某未缴纳医保导致2020年6月份产生的医保报销待遇损失300元,被告衡阳市宏达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文某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2800元。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版):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版):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版):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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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赔偿多少钱,非因工受伤的工资发放标准

内容投稿: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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