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的辞职该如何处理律师普法,工伤之后上班几年再辞职有补偿吗律师最新观点

 更新时间: 2026-08-26 13:35:29  阅读 103  编辑: 施琴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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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伤的辞职该如何处理律师普法,工伤之后上班几年再辞职有补偿吗律师最新观点

一、工伤之后上班几年再辞职有补偿吗

工伤之后上班几年再辞职是否有补偿,主要取决于工伤的伤残等级以及辞职的具体原因。

1)工伤伤残等级与补偿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意味着,如果工伤后被鉴定为这些伤残等级,即使上班几年后再辞职,也有权获得这两项补偿。

2. 对于五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他们可以选择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这部分职工在上班几年后再辞职,同样可以获得补偿。

2)辞职原因与补偿

1. 如果职工是主动辞职,且没有其他迫使辞职的合法理由,根据一般的劳动法原则,公司通常没有义务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但是,由于工伤导致的伤残,职工仍然有权获得上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补偿。

2. 如果职工因公司不为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形而被迫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其他注意事项

1. 工伤职工在辞职前,应确保已经获得了所有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辞职时,职工应与公司协商处理好所有劳动关系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补偿等。

3. 如果公司在职工工伤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职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之后上班几年再辞职,根据工伤伤残等级和辞职原因的不同,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在辞职前,职工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与公司协商处理好所有相关事宜。

二、受了工伤可以辞职吗

1)受了工伤可以辞职吗1、受了工伤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也不需要辞职,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如果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可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时,再辞职更省事。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职场上,工伤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一旦受了工伤,治疗和恢复需要时间,有时候还会影响后续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员工可能就会考虑辞职。

但工伤之后辞职可不是简单的事,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和权益保障,处理不好可能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那有工伤的辞职到底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确认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况

要处理工伤辞职的事,首先得确认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

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他所在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部门经过调查核实,认定小李所受伤害为工伤。

之后,小李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这就为他后续的赔偿提供了依据。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胡某某、青岛客车修配厂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胡某某上诉请求:

1.确认胡某某与青岛客车修配厂在1998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

2.判决青岛客车修配厂向胡某某支付自2001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30日止欠付工资合计240000元;

3.判决青岛客车修配厂支付欠发工资之百分之二十五补偿金60000元;

4.判决青岛客车修配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229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4640元,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74516元,合计212076元;

5.判决青岛客车修配厂支付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4480元;

6.本案诉讼费用由青岛客车修配厂承担。

尤其是人社部发2009]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统筹管理的工作通知》以及人社部发(2011)10号《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规定应将2004年1月1日施行《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诉人符合相关规定,所以上诉人有权要求青岛客车修配厂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之标准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变更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20)鲁0203民初442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

被上诉人青岛客车修配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胡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204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上诉人青岛客车修配厂负担。

刘某某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双方于2014年2月26日至2020年4月24日存在劳动关系;

2、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42604.9元(6.5个月×6554.6元);

3、被告支付工伤待遇33919.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7个月×6554.6元/月-9320×60%×7=6738.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1个月×6554.6-9320×60%=962.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6554.6元/月=26218.4元);

4、被告支付拖欠克扣的2020年2月至4月的工资6554.6×3=19663.8元;

5、被告支付医疗费9590.1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100=600元、护理费6×150=900元;

6、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2019年10月1077.16元。

2020年2月底原告从老家回来要求复工,但遭到拒绝,被告让原告自己辞职,原告多次找领导协商无果,后到新塘宁西劳动所投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发放工伤待遇,安排工作,经过劳动所协调被告为原告安排了工作,但单方变更了原告的工作岗位,让原告从事类似于搬运的工作,工资待遇也未与原告协商确定,原告复工后因变更后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劳动强度不利于原告伤情恢复,导致病情复发,且被告一直未发放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到2020年4月被告已拖欠原告近半年的工资。

被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刘某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320.1元,被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刘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差额526.96元。

云南辉豪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郭某某、云南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事实理由:

2020年10月,被告郭某某诉到昆明市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工伤补偿责任。

原告云南辉豪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郭某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15537元,原告云南辉豪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郭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40040元。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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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有工伤的辞职该如何处理呢,受了工伤辞职了还能得到补偿吗

内容投稿:施琴岚

内容审核:崔圣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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