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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法|9月1日起施行的税费政策要点一览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9-07 18:01 | 浏览次数:5

每日一法|9月1日起施行的税费政策要点一览, 2026年9月起,一批与企业和个人密切相关的税费新规正式实施,涉及增值税政策、电池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领域。以下为9月1日起施行的税费政策要点梳理: 一、两部门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 财政部、税务

每日一法|9月1日起施行的税费政策要点一览

2026年9月起,一批与企业和个人密切相关的税费新规正式实施,涉及增值税政策、电池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领域。以下为9月1日起施行的税费政策要点梳理:

 

 

一、两部门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了哪些情形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哪些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其中明确,纳税人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接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因合同未履行且未发生应税交易而取得违约金等收入、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等情形,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二、电池消费税政策分步调整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恢复征收方面: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 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 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免税优惠方面: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公告还明确了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了《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三、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对按原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6年9月1日起,对企业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公告所列用途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启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决定在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自2026年9月1日起,在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新版申报表。

 

 

 

相关动态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依法组织税收征管,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着力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已于8月28日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外公布,拟将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税率拟定为11%至13%,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内容来源: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原文发布时间:2026.09.02

内容采编:穆君宸

内容审核:万怡鉴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hc-news/5_8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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