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癌医疗期结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是按病前工资还是医疗期病假工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医疗期内待遇
▷病假工资支付: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癌症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公司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期间工资支付与病前工资无直接关联,而是依据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执行。
2)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1. 合法解除情形:若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金标准:
▷ 计算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工资范围: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医疗补助费: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员工,公司可能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具体金额需结合病情、工作年限及地方政策综合判断。
3)违法解除的后果
若公司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
员工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1)职工因病辞退医疗补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因病不能适应原工作,也不能适应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辞退重病员工,若属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可能获得医疗补助费,一般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宋某某与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1448.77元;
被告向原告支付十二个月的医疗补助费52256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在原告重病期间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1454元(原告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的月平均工资为4354.7元,原告的工作年限可折算为10.5年,以两倍标准计算),并向原告支付十二个月的医疗补助费52259元(以月工资4354.7元为标准计算12个月)。
被告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8854.15元,被告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某某支付医疗补助费14880元。
✎刘某某与米某某云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
1.2020年6月、7月病假工资3520元;
2.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4827.58元;
3.重症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42 000元、重症增加医疗补助费21 000元;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 000元;
5.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我因重症颅内巨大室管膜瘤于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7月31日申请病假并得到公司批准,并于2019年12月12日进行手术治疗,请病假期间为2019年12月5日至7月31日,公司未支付我2020年6月、7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每月1760元。
被告北京米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刘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万八千元,米某某云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北京米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刘某某二○一九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三千二百一十八元三角九分,米某某云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张某某、智鑫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张某某贵、智鑫、智颖、张某某、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474元,并支付病假工资10253元、疾病救济费6152元,合计79879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认为被告在张某某病重期间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向凤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对裁决结果不服,诉至法院。
被告辽宁金凤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张某某贵、智鑫、智颖、张某某、王某某违法解除与张某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3474元,支付张某某贵、智鑫、智颖、张某某、王某某关于张某某的病假工资10253元及疾病救济费6152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版):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版):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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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员工患重病解除关系怎样赔偿的,天津格林国际幼儿园学费
内容投稿:阮一
内容审核:王政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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