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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诚寰法|近期涉外法治与出海政策速览

官方编辑:苏州惠诚律师 | 发布时间:2026-09-11 18:01 | 浏览次数:3

惠诚寰法|近期涉外法治与出海政策速览, 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共20条,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维护以国际法为基

惠诚寰法|近期涉外法治与出海政策速览

 

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共20条,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核心制度设计包括: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机制。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实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损害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政府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明确中国政府有权对与中国存在适当联系的行为实施域外管辖措施。国家建立健全应对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有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是建立识别、阻断和反制制度。 建立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识别制度,明确识别工作的程序、考虑因素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并规定了相关豁免制度。明确国家层面可依法采取外交外事、出境入境、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反制和限制措施。针对推动实施或者参与实施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组织、个人,规定了禁执令制度,并可将其列入恶意实体清单,依法采取财产冻结、交易禁止等反制措施。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制度。 明确任何组织、个人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侵害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起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指导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协调作用。

 

 

2、海关总署上线中马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5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74号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中国—马来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与马来西亚实时传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流动证明等数据。

便利化措施包括: 进口货物收货人凭马来西亚签发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享受协定税率时,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的,无需通过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电子数据,也无需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202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为过渡期,如系统提示无法查找到电子数据,仍可按规定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原产地证明。自2026年12月1日起,未能查到电子数据的,需办理税款担保手续,后续凭系统确认数据后办理担保退还。

 

 

3、北京市网信办等三部门印发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方案

 

 

4月29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京网办发〔2026〕8号)。

方案核心举措包括:

一是全面推进负面清单全市域应用。 将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向全市推广,加快推进汽车、医药、零售、民航、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医疗器械、贸易物流、银行等9个领域负面清单广泛应用,并按动态管理机制更新迭代。

二是畅通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机制。 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原则,分行业领域探索建立重要数据识别评估机制,制定重要数据认定部门责任清单,确保企业“找得到人、问得清事”。

三是深化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制度。 推动“一次认证、多次使用”,建立认证辅导专员制度,为企业提供标准解读、合规整改、认证申请等全流程诊断服务。

四是提升数据跨境服务中心能级。 朝阳、海淀、大兴、亦庄等服务中心站点实施差异化发展,实行“容缺受理、承诺补正”,上线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V3.0。

 

 

 

4、深圳市商务局发布2026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工作通知

 

 

4月29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工作。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填报半年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

报送时限: 各有关企业须于2026年5月23日前报送2025年下半年半年报;于2026年8月1日至8月31日报送2026年上半年半年报。企业需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完成填报。

惠诚律所提示—— 对外投资企业应高度重视半年报合规义务,按时完成填报,以免影响后续财政资金申报和企业信用记录。境外投资存量较大的企业建议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5、司法部认定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对同方威视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5月15日,司法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经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在对同方威视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该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欧盟《外国补贴条例》是其自行创设的单边工具,自实施以来频繁利用该条例对中国企业进行调查,具有明显针对性和歧视性,是典型的以“公平竞争”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商务部已于2025年1月依法认定欧盟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6、山东省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

 

 

5月26日,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涉外法治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济南召开。副省长夏凤俭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主持会议并发布山东涉外法律服务网。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在法治供给、涉外执法司法质效、人才队伍、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会议强调,要突出协同高效,加快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优化涉外领域法治供给,增强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提高涉外领域服务水平,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明确,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主体培育,加强涉外法律风险应对指导。潍坊市、威海市和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中国海洋大学、浪潮集团作了交流发言。

内容来源: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原文发布时间:2026.09.07

内容采编:韦宇

内容审核:刘娜娜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hc-news/5_8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