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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被单位要求离职怎么办,试用期突然让你走人 请立即走人应该如何处理

官方编辑:苏州惠城律师 | 更新时间:2026-07-11 16:59 |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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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单位要求离职怎么办,试用期突然让你走人 请立即走人应该如何处理

试用期被单位要求离职怎么办,试用期突然让你走人 请立即走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试用期突然让你走人 请立即走人应该如何处理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突然要求劳动者立即离职,劳动者应当如何处理,这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明确离职原因与合法性判断

1. 了解离职原因:首先,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说明离职的具体原因,以便判断该离职要求是否合法。

2. 合法性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劳动者应对照这些规定,判断自己的离职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2)应对合法离职要求

1. 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要求合法,劳动者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等。

2. 结算工资与补偿: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结算试用期内的工资,并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经济补偿(如有)。

3)应对非法离职要求

1. 拒绝非法要求:如果用人单位的离职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保留证据:劳动者应保留所有与离职相关的证据,如离职通知、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4.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其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4)注意事项

1. 保持冷静与理性: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保持冷静与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2. 了解法律权益:劳动者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以便在遭遇非法离职要求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

3.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劳动者对离职问题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试用期内突然要求劳动者立即离职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离职要求的合法性,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业绩不达标被辞退给赔偿吗

1)试用期业绩不达标被辞退给赔偿吗1、试用期业绩不达标被辞退,不给赔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吗试用期不可以随意辞退。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

三、试用期领导想让你离职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领导欲对您进行离职安排,此情况下该如何应对?

倘若所在企业强制员工离职,员工则有权拒绝执行此项决定;

若公司的行为对员工个人权益造成了侵害,员工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试用期间,企业同样无权随意解雇员工,如发现企业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情形,员工有权索取相应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兰某某与南宁市新澳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撤销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试用期提前结束不再聘用的通知》决定,继续履行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合同;

判令被告补发原告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的工资3935元;

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作出的《试用期提前结束不再聘用的通知》,原告不认可,理由:

原告符合被告的岗位要求,被告认可原告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被告是由于知晓原告怀孕从而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因此应撤销《试用期提前结束不再聘用的通知》,并补发该期间的工资。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兰某某负担,驳回原告兰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芸开影业有限公司与刘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事实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在试用期内有权通过通知方式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原告上海芸开影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刘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三万一千七百七十六元七角五分,原告上海芸开影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刘某某二〇二〇年二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期间工资差额一万零二百九十六元五角六分。

张某某与太平洋丽晶(沈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针对第三项诉讼请求,因为原告在被告处任职,试用期届满,不符合被告对原告的岗位考核约定,所以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试用期不予录用。

被告太平洋丽晶(沈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某经济赔偿金27600元,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太平洋丽晶(沈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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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试用期被单位要求离职怎么办呢,试用期公司要求员工离职

内容投稿:彭丽芮

内容审核:杜晓青律师


原文链接: https://www.szhclawfirm.com/ldjf/18_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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